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5/08/19)

印花稅票切勿揭下重用以免受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在辦理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時,納稅人最常被處罰鍰就是揭下重用,所謂揭下重用,就是將已貼用銷花之稅票撕下來貼在其他憑證上使用。
該局呼籲納稅人,印花稅票揭下重用,一經查獲,除追繳所逃漏印花稅額外,另須照所揭下重用之印花稅額處20倍至30倍罰鍰,納稅人不得不慎。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黃國斌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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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可申請減免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私有土地,若無償提供公眾通行,作道路使用,只要其不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即可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減免地價稅。
該局提醒民眾,土地凡符合上述減免條件者,請記得在本年度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減免申請,若錯過申請期限,將自申請之次年期才可以適用。
如尚有疑義,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員:周佩姍 聯絡電話:04- 8320140轉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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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中之欠稅可向行政執行分署申請分期繳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經移送執行之欠稅,如一次繳納確有困難,可向所屬行政執行分署申請分期繳納;經核准分期繳納,而未依限繳納者,該分署可廢止核准,並逕就財產強制執行。如有疑問歡迎洽詢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承辦員:林美伶 聯絡電話:04-8870001轉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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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非供農業使用者應改課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都市計畫內的農業區、保護區及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必須作農業使用,才可以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中)。
該局進一步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如於農地上興建廠房、開設小吃店餐廳、鋪設水泥地、堆置雜項工作物或傾倒廢棄物,或將合法農舍另外改造增建……等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之情事者,則視實際使用情形依法改課地價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簡靖晏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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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安養中心房屋稅核課方式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私立安養中心如為立案之私立慈善救濟事業,不以營利為目的,且完成財團法人登記者,其直接供辦理事業所使用之自用房屋,可免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未合於免徵房屋稅規定之私立安養、養護中心使用之房屋,其供安養住宿使用者,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稅課徵房屋稅;惟供辦公或醫療使用者,則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
如果有任何疑義,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劉凱琳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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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電子契約應依法繳納印花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政府機關依電子化採購機制,與得標廠商採電子簽章方式簽訂之政府採購電子契約,屬於我國境內書立的憑證,應依印花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隨著網路的發達,電子交易日益普及,以電子化所簽訂之承攬或買賣動產契約日趨增加,一般人會以為無實體契約書不須繳納印花稅,依財政部最新規定,政府採購電子契約,屬印花稅法規定之課稅憑證,應依法課徵印花稅。
該局特別提醒,簽訂電子契約之得標廠商,應儘速檢視該等契約是否繳納印花稅,尚未繳納者,請儘速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避免受罰。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廖美女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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