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5/09/02)

實貼印花稅票要記得銷花!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印花稅應稅憑證,在書立或交付使用時,就應貼繳足印花稅,如採實貼印花稅票者,須在每枚稅票與憑證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才算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
該局進一步表示,繳納印花稅除了購買印花稅票貼用外,可選擇向該局申請按期彙總或開立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除了省時方便外,更可避免逐張貼花及銷花的不便,民眾可多加運用。
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黃國斌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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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空待售自用住宅用地可按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最近常有民眾詢問,在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時,因為必須遷居他處而遷出戶籍,致出售時該房地已無人設立戶籍,是否仍可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計課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免影響納稅人的權益,土地所有權人在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前,為騰空待售而將戶籍從待售房地中遷出,只要其遷出戶籍期間距離出售未滿一年,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仍可按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多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何素禎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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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已適用優惠稅率者毋須每年重新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已經申請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除了後來因出租、供營業使用或戶籍遷出等因素致與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不符者,應自原因或事實發生時之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以外,只要沒有變動,即可繼續適用課徵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不用再逐年申請。
民眾如有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美玲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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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升格縣轄市,不影響市民房屋稅及地價稅
因地方制度法修正通過,員林鎮正式於104年8月8日改制為員林市,升格後不影響市民的房屋及地價等地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買賣及持有房地產應課徵之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地方稅,其課稅價值分別由地價評議委員會及不動產評價委員按區域繁榮狀況、交通發達程度及生活機能等因素進行調整,並不以升格為縣轄市為評價的依據,請民眾放心。
該局進一步指出,未來員林市在都會化過程中,地方財政成長的確有潛力,例如房地產交易能夠增加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稅收,新建房屋對房屋稅稅收也有正面助益,而實際商業繁榮發展的區域,地價稅的公告地價及房屋稅的地段率則會適當調整,未來這些財源將會挹注地方財政,支援公共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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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新知能抽獎 好康報您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將利用網路互動平台,舉辦新頒法令有獎徵答活動,不僅讓民眾即時掌握最新稅務資訊,還可以抽獎拿好禮,活動期間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獎品有ipad air、智慧型手機、拍立得及全家禮券等,歡迎新舊粉絲們一同來參加,快至該局粉絲專頁(http://www.facebook.com/changtax)按個讚吧!
承辦員:李繼娉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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