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為推薦104年績優地政士,請會員依照「彰化縣績優地政士獎勵要點」於民國104年9月9日前自薦給會核報縣府。 一、「彰化縣績優地政士獎勵要點」及「彰化縣績優地政士推薦(申請)表」如附檔。 二、自薦申請表及相關審查資料請於104年9月9日前逕送本會,俾提彰化縣政府參加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