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5/12/02)房屋整修免申報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因整修內部,換裝門窗、隔間及粉刷而增加該屋之價值者,不屬房屋稅條例第7條所訂之改建範圍,不必辦理申報。依建築法第9條第3項規定「改建」之定義係指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而言。民眾如有疑問,可以向該局或所屬各分局電話洽詢,該局服務專線為0800-476969,請民眾多加利用。
承辦員:李嘉峰 聯絡電話:04-8870001轉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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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保留地未被徵收前免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在尚未被徵收前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因此,都市計畫書規定以徵收或區段徵收方式取得,或未明文規定取得方式,均可免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特別提醒,如以市地重劃方式取得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移轉,則無免徵土地增值稅適用。若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莊筱茹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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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於拍定時不符農用規定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予自然人時,得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1項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因此,以移轉時該農地確實作農業使用為要件。經法院拍賣之農地,倘拍定當時未符合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雖嗣後作農業使用,仍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
承辦員:劉玉玲 聯絡電話:04-8870001轉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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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欠稅傳繳通知單該怎麼辦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經稅捐稽徵機關移送之欠稅強制執行案件,民眾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轄管分署傳繳通知單,請於限繳期間,持該通知單至所屬執行分署、便利商店繳納;或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以掛號郵寄移送機關繳納。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美伶 聯絡電話:04-8870001轉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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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或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因此,民眾出售農業用地如符合作農業使用之條件,請先向鄉鎮市公所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並於申報移轉時,檢附該證明文件,才能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優惠。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至該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網址:www.changtax.gov.tw)查詢不動產移轉申報流程,或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林琦文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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