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6/02/24)105年起水電瓦斯繳費單丟不得喔!
自105年1月1日起公用事業開立統一發票了,但考量公用事業用戶眾多,為節能減碳,以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為主。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對一般用戶而言,無須改變原有的繳費方式,用戶繳費後,公用事業將依規定時限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用戶中獎後會主動通知,如果公用事業非自行寄發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給用戶,則由用戶持中獎當期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上所載之「載具號碼」,自行至超商多媒體資訊服務站(如i-bon、Famiport…等)操作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持向郵局領獎。民眾如有相關問題可至該局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李繼娉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22
----------------------
契稅退稅請求權時效期間為5年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承買房屋,報繳契稅後,在未辦理房屋移轉登記前,雙方合意解除買賣契約,申請撤銷原契稅申報並退還已納稅款,其退稅請求權自該買賣契約解除之日起算,時效期間為5年。
民眾若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
基地房屋已註銷營業或終止出租 要重新提出申請 才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原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因基地房屋變更供營業或出租使用,經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日後有註銷營業或終止出租,恢復自用住宅使用時,如於當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該局重新提出申請,即可自申請當年(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期方能適用。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許雅惠 聯絡電話:8870001分機104
--------------------
土地移轉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超簡便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移轉時,為便利新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於土地增值稅申報書設有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欄位,申報人只要在該欄位上勾選申請即可,該局將主動辦理。
民眾如仍有疑義,可利用該局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承辦員:王彰祺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369
---------------------
房屋頂樓增建要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都要課徵房屋稅,民眾記得在增建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該局申報課徵房屋稅。
該局指出,民眾在建物頂樓增建房屋或搭蓋設有頂蓋、圍牆及門窗之建築物,也有為了遮陽防雨而在頂樓搭建屋頂棚架後,再加裝窗戶或以鐵皮圍用者;這類頂樓增建的建物,都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依規定應併同原有建物課徵房屋稅。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俊凱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13
列印此頁 |
|
回頂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