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6/04/07)

不動產交易記得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已自105年1月1日實施,該局貼心提醒您,不動產交易除了向地方稅捐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外,如果出售的房地是在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或在104年12月31日前取得而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都屬房地合一課稅新制範圍,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30天內向所轄國稅局所屬機關申報所得稅。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宜或逕洽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承辦員:曾碧鈴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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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牌照稅開徵了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5年全期自用汽車、上期營業用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之牌照稅稅單已寄發,繳納期限至5月3日止,超過繳納期限若仍未繳納者,每逾2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之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該局提醒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所有人或使用人,若未收到或遺失牌照稅稅單,應儘速向該局申請補發,以免逾期受罰。
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承辦員:吳亭宜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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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標購法拍屋,記得申報繳納契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向法院標購拍賣取得房屋,於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30日內,應填妥契稅申報書並檢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正(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稽徵機關或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標購法院拍賣之房屋,如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逾3日就要加徵應納稅額百分之ㄧ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超過新臺幣15,000元。
民眾如有疑義,可利用該局契稅服務專線04-7239131轉218、211、217、209洽詢。
承辦員:劉孟如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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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詢問牌照稅稅單,澄清不是詐騙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受到汽車燃料使用費逾期繳納罰鍰通知單被網友當成「詐騙」事件瘋狂轉傳的影響,民眾於最近收到牌照稅繳款書後,電話詢問案件增多,該局說明牌照稅於每年4月開徵,民眾會在3月底前陸續收到該局寄發的稅單。民眾不用懷疑,請如期繳納使用牌照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牌照稅如未按時繳稅,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依規定會處1倍以下之罰鍰。民眾若仍有疑問,繳款書上都有連絡電話,亦可撥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吳亭宜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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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起可使用健保卡查詢、繳納牌照稅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5年度牌照稅將於4月開徵,繳納期限為105年4月1日起至同年5月3日,除往年的繳納方式如:長期約定轉帳、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除外)、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以下)、網際網路轉帳(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轉帳(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以智慧型手機掃描繳款書上之QR-Code行動條碼線上繳納外,今年更新增以車主之健保卡線上繳納﹝限車主本人之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請民眾別忘了如期繳納。
如車主想以健保卡線上查詢、繳納牌照稅,必須先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申請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再連線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首頁之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以健保卡查繳牌照稅,網址如下:
1.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申請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
https://cloudicweb.nhi.gov.tw/cloudic/system/Login.aspx
2.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https://net.tax.nat.gov.tw/PLRX/Lrx200d01
如有疑問可撥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承辦員:林姿君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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