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6/05/11)贈與土地不適用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移轉以買賣方式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核課土地增值稅。如以「贈與」方式移轉,縱使其他條件均符合規定,仍不得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員:賴育鈴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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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徵田賦農經地所有權人變更應重新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原經核准徵收田賦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土地,當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或變更時,繼承人或新所有權人應重新提出申請,核准後才能繼續課徵田賦,如未重新申請或審查資格不符,則自所有權人死亡日或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年(期)起改課地價稅。
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該局提醒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土地」課徵田賦,應於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承辦員:賴鳳伶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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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多處房地並非僅有1處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詢問「夫妻各有多處房地是不是僅有1處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依據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僅能以1處為限,若其他房地有成年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子女、媳婦或女婿等)設立戶籍,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條件下,就可以多處申請適用,但夫妻各以都市土地面積3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7公畝為限。民眾如有疑問或不清楚,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黃思齊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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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應申請註銷房屋稅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民眾反映房屋已拆除多年,為何全國財產總歸戶查詢清單中仍有該房屋資料。經瞭解係民眾於拆除房屋後,並未向該局申請註銷房屋稅籍所致。
該局特別提醒,為維護自身權益,房屋拆除完成後30日內向該局申請,經派員實地勘查屬實,即可自拆除日當月份起註銷稅籍並停止課徵房屋稅。逾期申請的話,則自申請日當月份起停徵。民眾如有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
承辦員:林俊凱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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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同共有土地未設管理人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共有人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公同共有土地未設管理人時,全體公同共有人為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且對應納稅捐負連帶責任,縱使部分公同共有人經申請核准就可分之權利義務範圍分單繳納稅款,就其餘公同共有人未繳納之稅款仍負連帶責任。
如有疑問,請洽詢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承辦員:張逸秋 聯絡電話:04-8870001分機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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