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6/05/24)直接供工廠使用之工業用地可申請按千分之十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法劃定的工業區或工業用地直接供工廠使用,如已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無論是自有自用或出租給他人作工廠使用,地主都可以申請按工業用地特別稅率千分之十課徵地價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陳建翔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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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個人計程車登記房屋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供個人計程車登記房屋如未供其他營業用或非住家使用時,可按住家用稅率核課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在住家房屋設有「個人計程車」登記,因設有個人計程車僅屬形式登記,實際上並未在該房屋營業,此情形不視為供計程車營業使用。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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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將全面清查記存土地增值稅土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將於105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針對記存土地增值稅展開全面清查作業,如發現土地再移轉而未依規定一併繳納記存稅款者,將追繳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
該局表示,企業或金融機構依企業併購法、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法令,辦理合併、分割或收購移轉土地所有權時,對應繳之土地增值稅可申請記存,暫不繳納,但該土地如有買賣、贈與及信託等再移轉行為時,記存的土地增值稅即應一併繳納。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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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益信託土地可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信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係由受託人持有,原則上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但如果是屬於自益信託,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受託人持有土地期間,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以前向該局提出申請,當年度即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2‰的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則只能從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美玲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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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用地得申請地價稅減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經辦妥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之宗教團體及寺廟用地,可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8條第1項第9款規定,申請減免地價稅。但土地如果出租給他人或供營業使用者,或者土地所有權係登記為私人名義所有,就無法適用上述規定減免地價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義,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美玲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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