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6/06/14)繼承土地免申報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且無須辦理現值申報,該局特別提醒,辦理土地繼承,須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持核發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至地方稅捐機關查註無欠稅後,再到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洽詢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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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或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因此,民眾出售農業用地如符合作農業使用之條件,請先向鄉鎮市公所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並於申報移轉時,檢附該證明文件,才能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優惠。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宜。
承辦員:曾碧鈴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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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未辦保存登記房屋,記得辦理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反映已完成遺產稅申報之繼承案件,為何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仍未變更?
該局表示,辦理繼承遺產,除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外,對屬於未辦理保存登記房屋,應填寫申請書並備齊繼承系統表、遺產分割協議書、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及印鑑證明等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變更。如果屬於已保存登記的房屋,則直接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即可。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俊凱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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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遺贈取得之不動產免徵契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因遺贈取得不動產所有權,已依遺產稅法規定申報繳納遺產稅,為避免就同一移轉財產行為重複課稅,所以免徵契稅。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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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契稅時善用契稅附聯~幫您節省房屋稅
一般民眾於購買房屋後,因未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以致房屋實際作自住使用,而房屋稅卻按非自住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之情形。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於取得房屋申報契稅時,可同時於契稅申報書附聯填寫房屋取得後之使用情形,如為自住且房屋符合無出租、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及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之條件,就可以改按自住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納稅人為維護您的權益,於申報契稅時,能善加利用該附聯,如仍有疑問,可利用該局0800-476969免費電話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承辦員:蕭麗環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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