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6/09/06)

新購房地產要即時申辦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新購房地產,要記得在當年度9月22日前,向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自次年期才能開始適用,該局籲請民眾即時申請,以節省稅負。
如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0800-476969。
承辦員:蕭銘均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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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分割或合併可採用網路申報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鼓勵民眾多使用土地增值稅網路申報,提供共有土地分割或土地合併,也可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申報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共有土地分割或土地合併案件,差價在1平方公尺單價以上者,須申報土地增值稅,只要分割或合併明細總筆數在200筆以內之案件,都可以在線上申報,超過200筆以上者,則須以附件方式傳送明細表,完成網路申報,歡迎民眾善加利用。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曾碧鈴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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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合併出售原不屬於房屋基地部分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數筆土地合併後,其中部分土地在合併前不屬於房屋坐落基地,於出售時無法一併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前將原來不屬於房屋坐落基地之土地,先辦理合併到該筆自用住宅用地,稅捐稽徵機關核稅時,會僅以原合併前之面積,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其餘仍按一般用地稅率計課。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黃芳梅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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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未供公眾通行要課徵房屋稅
民眾電話詢問,房屋騎樓可否申請免徵房屋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的騎樓如供公眾通行使用,依規定可免徵房屋稅;但變更用途未供公眾通行使用,應依實際使用情形課徵。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將騎樓封閉供自住使用者,按住家用稅率課徵;出租供營業人或自行營業者,則按營業用稅率課徵。騎樓房屋稅的徵免係以是否平時供公共使用為要件,如果於某時段設攤營業,營業外時間雖供公共通行,仍不符免稅要件;另堆積雜物阻礙通行,亦無法免徵。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房屋稅係按月課徵,如果房屋符合相關免徵規定,請於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減免,以保障自身權益。如有其他疑問,可利用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承辦員:劉仁傑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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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存郵局稅單 請按時領取繳納以免被加徵滯納金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李先生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催繳104年地價稅欠稅,除了本稅568元外,還要再加收滯納金85元,經向該局查詢,才恍然大悟,原來是郵局投遞稅單時,未遇到本人或其他接收郵件人員,所以將稅單寄存於送達地郵局並通知領取郵件,因李先生未按時領取稅單繳納,經加徵滯納金並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許雅惠      聯絡電話:8870001分機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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