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7/06/08)

自用住宅用地如供營業或出租即不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如將該房屋出租或供營業、事務所等非住家使用時,經查獲將會依出租或實際供住家及非住家面積比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該局特別提醒,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地上房屋使用情形如變更為非住家使用時,請記得向土地所在轄區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報用途變更,以免經查獲後補稅處罰。
民眾如有疑問或不清楚,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簡靖晏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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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割或合併應有部分價差在1平方公尺單價以下者免申報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共有土地分割,或兩宗以上所有權人不相同的土地合併,各共有人分割或合併前後應有的部分價值相差在公告土地現值1平方公尺單價以下,依規定可免申報土地增值稅,也無須辦理查欠,可逕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多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黃芳梅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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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權人可申請由占有人代為繳納地價稅
張先生日前來電詢問,他的土地被占用,他可以不用負擔繳納該筆土地的地價稅嗎?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是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土地如被占用,土地所有權人可以檢附占有人姓名、住址、被占有土地之土地坐落及占用面積等有關資料,向該局提出申請由占用人代繳該筆土地之地價稅,占有人如有異議,在有關資料未查明前,土地所有權人仍應負擔繳納地價稅之義務。
如需進一步瞭解地價稅相關法令,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承辦員:劉俊宜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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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價稅各項特別稅率、減免用地者,請於9月22日前提出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大家,如果土地係供自用住宅、工業用地、加油站、騎樓、道路、寺廟、教堂、公共設施保留地使用,並符合特別稅率或減免條件者,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者,今(106)年的地價稅就能按特別稅率繳納或減免,逾期申請者,則自明(107)年開始才能適用。至於前已申請核准而土地所有權人及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則不必再提出申請,為保障自身權益,請儘速提出申請。
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簡靖晏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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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全面清查記存土地增值稅土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將於106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針對記存土地增值稅展開全面清查作業,如發現土地再移轉而未依規定一併繳納記存稅款者,將追繳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企業或金融機構依企業併購法、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法令,辦理合併、分割或收購移轉土地所有權時,對應繳之土地增值稅可申請記存,暫不繳納,但該土地如有買賣、贈與及信託等再移轉行為時,記存的土地增值稅即應一併繳納。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多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詢問。
承辦員:曾碧鈴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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