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該局轄區遺產稅及贈與稅申報案件,如申報書表證件齊全,無其他任何須調查、函查、勘查及違章應罰等事項之簡易申報案件,可採行櫃檯化作業,以加速案件審核程序,提高行政效率。 二、為便利該局轄區納稅義務人辦理遺產稅及贈與稅申報,自107年11月1日起,該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均可跨區受理該局所轄遺產稅及贈與稅符合說明一之簡易櫃檯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