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9/01/23)戶籍遷址可同時申辦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更落實簡政便民朝向一站式窗口服務,土地所有權人到戶政機關辦理戶籍遷址時,如名下土地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勾選同意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可一併就地申辦,且免附任何證件,戶政機關會將資料通報該局辦理函復,節省民眾往返稅捐機關的申辦時間。
該局進一步表示,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土地,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合計不超過700平方公尺,經申請核准後即可按2‰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要件如下: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其中1人須設立戶籍於該地。2.房屋不可出租或營業。3.土地所有權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以一處為限。4.房屋與土地必須是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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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重劃後第1次移轉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再移轉時不能減徵40%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經重劃之農業用地,於重劃後第1次移轉時經核准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1項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嗣後再移轉,已非屬重劃後第一次移轉,不適用土地增值稅減徵40%之規定。
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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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失竊可退還溢繳牌照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因失竊向監理站辦理失竊登記,則當年使用牌照稅可按照實際使用日數計徵至失竊前一日,如已繳納全年期稅額者,可退還尚未使用期間的稅額。
民眾如疑問,請洽詢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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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夯 租稅優惠不打折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政府為解決都市停車空間不足,促進資源合理有效利用,達到共享經濟效率,私人自有停車位利用網際網路媒合服務平臺,在閒置時間對外提供使用,合於限定時數內,原本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及房屋稅的租稅優惠仍不受影響。
財政部新頒函釋規定,每一個共享停車位透過媒合服務平臺在閒置時間提供不特定人使用,房屋稅以每月240小時為限,超過者當月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地價稅以每年2880小時為限,超過者當年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或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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