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19/02/22)

戶籍遷出後再遷入要重新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民眾如因學籍或其他原因將全戶戶籍遷出,雖實際仍居住該地,惟已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嗣後再遷入戶籍時,則必須重新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能適用該優惠稅率,戶籍遷出期間則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該局提醒民眾,若因需要將戶籍遷出,應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成年直系親屬任一人設籍於該處,以免不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規定,遭補稅處罰。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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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2月22日全面寄發欠稅繳款書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該局於2月下旬辦理地價稅、房屋稅及牌照稅欠稅案件催繳送達作業,重新補發繳款書並以雙掛號寄送至戶籍地,繳納期限為108年3月4日至4月2日止,請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先確認是否已繳納,如未繳納,請於期限內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請民眾依限持繳款書到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或持信用卡至本(分)局臨櫃刷卡繳稅,或使用晶片金融卡透過網路至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繳稅(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稅額2萬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繳納,本次繳款書無法使用自動櫃員機、網路信用卡或電話語音轉帳繳稅。該局亦竭誠歡迎申請電子帳單,以響應節能減紙,提供便捷服務!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繳款書上聯絡電話向承辦人查詢,或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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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房屋稅籍清查於2月起展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8年度房屋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工作自2月起展開,清查重點包括房屋的使用情形、減(免)稅房屋有無變動,以及新建、增建和改建房屋有無申報。為防假冒,嚴以規範清查人員到場調查或輔導辦理申報事宜時,態度要謙和並配帶識別證,請納稅人屆時注意辨識身分並配合協助辦理。
該局特別提醒,房屋稅是按月課徵,如果房屋有增建、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房屋所在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免遭補稅處罰。為維護您的權益,如仍有疑義,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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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免徵牌照稅不必每年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應由車主主動向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者,則自當日起免稅,且若免稅條件不變,不必每年提出申請。
該局進一步表示,因適用之免稅條件變更,例如:車主或身心障礙者死亡、車主與身心障礙者戶籍不同戶或轉讓等,不符免稅要件時,應向該局申請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
民眾若有牌照稅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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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再升級!跨縣市可申辦不動產協議分割繼承開立印花稅繳款書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為提供貼心便捷服務,即日起與全國各縣(市)地方稅捐稽徵機關合作辦理「不動產協議分割繼承案件跨縣市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服務」,民眾只要持國稅局核發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遺產分割協議書至全國任一縣市地方稅稽徵機關,都可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歡迎多加運用。
該局進一步指出,民眾辦理不動產協議分割繼承,若不動產坐落不同縣市時,須分別向不動產所在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耗時費力,極為不便,這項服務實施後,只要就近到全國任一縣市都可辦理,節省往返交通及時間成本,省時又省力。
如有任何疑問,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也可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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