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3/10/04)

若遷移住居所需記得變更稅單寄送地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於每年5月房屋稅或11月地價稅開徵時,超過開徵時間卻未收到稅單,很有可能是因為遷移住居所,而稅單仍寄送舊有的地址,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果因為工作或其他因素而搬遷住所,應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投遞地址,以確保收到稅單,如期繳納。
稅務局說明,除了可以利用電話或稅務局網站申請更址外,為使民眾方便辦理,在辦理戶籍變更時,亦可於各戶政事務所同步申請更改稅單投遞地址,稅務局就會按照民眾新遷移的地址投遞稅單,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提升服務品質,已增加電子稅單服務,民眾可向稅務局申請改以電子信箱接收地價稅單,就可以輕鬆用手機或電腦收取電子稅單。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電話洽詢0800-476969。
------------------------
稅單經郵局寄存送達即生效力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稅捐稽徵機關委託郵局送達稅單至納稅人住居所或戶籍地址,遞送人員因無法送達本人,也無受領的同居人、受僱人及接收郵件人員時,會在送達處所之門首或信箱留下送達通知書通知領取,並將稅單寄存於送達地之郵局,寄存當日即發生送達效力。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人,請務必在指定時間內領取稅單並如期繳稅,以免逾期除了被加徵滯納金外,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洽詢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
重購自住土地申請退稅嗣後因繼承移轉免予追繳原退稅款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因重購自用住宅用地,經核准退還原出售地所繳土地增值稅後,重購自用住宅用地自買入登記之日起5年內,都必須作自用住宅使用,並須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至少1人設立戶籍登記,且不能任意移轉或是改變用途,否則將會被追繳原退還稅款,只有因繼承而移轉者為例外情形 。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果重購土地5年列管期間因繼承而移轉時,實際上仍作自用住宅用地使用,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可免追繳原退稅款。但繼承人繼承土地後,在列管期間內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時,稅捐機關仍會向繼承人追繳原退還稅款。
民眾如想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
151cc以上之機車需繳納使用牌照稅,電動機車則免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民眾來電詢問新買的機車繳納使用牌照稅的問題,依據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機車汽缸總排氣量151cc以上者,就需繳納使用牌照稅,稅務局會依機動車輛之汽缸總排氣量級距稅額表規定課徵稅額,課稅期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間內新購或恢復使用的機車,按日數計課。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4年12月31日止。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車主有151cc以上之機車,每年4月份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若未收到使用牌照繳款書,可向該局或監理機關使用牌照稅櫃檯申請補發,以免逾期繳納每逾3日遭加徵1%滯納金,或是因未繳清使用牌照稅使用公共道路遭查獲被移罰。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列印此頁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