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租稅宣導(2024/08/27)社區內公共通行的道路用地可申請免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私有土地供社區內道路使用,如果不是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可免徵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社區內供公共通行之道路用土地,雖社區四周加築圍牆並有專人管理,但外來訪客仍可進入,應視為供公共使用之道路,依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只要不是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土地所有權人可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免徵地價稅,逾期申請則自明年才能適用。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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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稅單真便利,確保稅單不漏接!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稅單不一定要郵寄,直接傳送至指定e-mail信箱,快速又便利,鼓勵納稅人申請電子稅單,不僅可以節能減碳愛地球,更可透過稅單上QR-Code直接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線上繳稅,省時又方便。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定期開徵的稅目(包括地價稅、房屋稅、牌照稅等)都能申請電子稅單,但須在各稅開徵二個月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從次年開始適用,納稅人可至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辦,申請成功後,電子稅單會在每年開徵前以加密方式傳送到納稅人指定電子郵件信箱,無須再逐年申請。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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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地移轉後需重新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原經核准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買賣、贈與等原因移轉後,如仍符合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並取得工廠登記核准,無論是自用或出租,新所有權人應於當年度地價稅11月1日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重新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可適用工業用地優惠稅率課徵;逾期提出申請,只能從次年開始適用。
稅務局呼籲民眾,如符合上述優惠稅率條件者,請儘速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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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土地不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以買賣方式移轉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但土地移轉如為「贈與」方式,則無法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說明,贈與移轉並非出售,而且納稅義務人是受贈人,不是原來的土地所有權人,所以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10%核課土地增值稅。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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