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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和農委會今年合作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不僅限縮農民資格,未來不具備農民資格者,就不可興建及買農舍,意即落實農地農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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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徐國超 |
反應日期 : 2015-07-17 |
反應內容 : |
宜蘭縣不動產仲介經濟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李正賢表示,只要落實現有法令,便可解決農舍濫建問題,根本不必修法,「一旦限制資格,農地就會像原住民保留地,價值減半」,修法只會讓人心惶惶,農地價格下滑,現在幾乎沒聽到農地交易成交,將會提出書面意見給政府參考。...........本工會是否也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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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回應 |
(2015-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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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謝謝徐地政士之提問
2.公會會俟時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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